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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五大政策通过供给侧改革去产能(改革进展)发布日期:2016-01-14 浏览:2114
核心提示:出台的新政策目的是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提高公开透明度,促进电力市场稳定。
2015年11月,出台中央涉企和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两个目录清单,规范各类收费行为。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千米降低700元,由现行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调整后每年将直接减少下游行业企业负担430亿元以上。12月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分别下调约3分钱。降低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促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煤价波动在每吨30元至150元之间的部分实施分档累退联动,并向社会公布联动机制计算公式,提高公开透明度,促进电力市场稳定。 1月12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了2016年1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改委委秘书长李朴民就供给侧改革之去产能相关措施、以及国内生产材料价格运行情况、发改委审批的主要能源项目、国家重大能源工程包进展情况、国际产能合作以及装备“走出去”(核电、钢铁)情况进行了介绍。 供给侧结构改革之去产能相关措施 第一,政策指导。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四个一批”,就是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径,加快化解产能过剩。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长效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第二、经济手段。要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来化解产能过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的硬约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配合运用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用市场的办法来推动化解产能过剩。 第三,引导激励。要加大政策力度引导产能主动退出。要研究制定务实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压减产能: ①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主动退出过剩产能。 ②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退出部分产能。 ③城市钢厂实施转型转产或减量化环保搬迁。 ④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通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优势产能“走出去”。 第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规范政府行为,取消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和各种形式的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依法解决兼并重组、产能退出的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等问题。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工等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保政策,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取得突破,同时中央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地方和企业化解产能过剩进行奖补,这个奖补的资金主要用于人员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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