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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期间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摘要

    发布日期:2020-02-27 来源:研发中心文/杨洪鑫浏览:2422


    核心提示:疫情防控期间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摘要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造成了大量的企业不能正常开工、复工,昆自集团的售电业务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所服务的客户不能正常完成2月度用电量,造成了严重的偏差,给企业和客户带来了一定损失。

    昆自集团及时与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进行了沟通,并联系客户了解复工情况,现将搜集到的国家对于电价的优惠政策,并及时告知用户,现摘要如下。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发革委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10号)和《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

    一、发改价格〔2020〕110号文内容如下:

    (1)对疫情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

    (2)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3)全力保障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采取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等措施,降低运行成本。

    二、发改价格〔2020〕258号文内容如下:

    (1)降价范围

    此次降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2)降价措施

    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三、受到影响需要办理暂停用电或减容的昆自集团售电业务的用户可到电网公司营业厅办理或在手机微信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1)手机微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共号,点击个人中心进行用电户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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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点击“业务办理”进入后即可进行申请暂停用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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